新修正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》把我国职业划分8个大类,分别是:第一大类:国家机关、党群组织、企业、事业单位负责人;第二大类:专业技术人员;第三大类: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;第四大类: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;第五大类:农、林、牧、渔业生产及辅助人员;第六大类: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;第七大类:军人;第八大类:不便分类的其他从业人员。 “心理咨询师”在我国职业大典中被列入“专业技术人员”(第二大类)名下。新版《大典》第二大类“专业技术人员”维持了原大类名称不变,其职业分类修订除遵循职业分类一般原则和技术规范外,还着重考量职业的专业化、社会化和国际化水平。修订后的第二大类包括11个中类、120个小类、451个职业。 新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》对“心理咨询师”的职业描述更加明确和具体,规范了心理咨询师做为专业技术人员的“四大职能”、“七项任务”—— “心理咨询师”新的职业描述为:运用心理咨询技术与方法,从事咨询对象心理问题分析、测评、咨询、疏解的专业人员。主要工作任务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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