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,进一步推动全省职工心理健康服务工作,满足职工日益增长的心理健康服务需求,引导职工快乐工作、健康生活,经研究决定,2018 年至 2020 年,在全省实施职工心理健康行动(以下简称“健康行动”)。现结合我省实际,制定本意见。 一、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“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,培育自尊自信、理性平和、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”的决策部署,落实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》《“健康中国2030”规划纲要》《山东省健康心理行动实施方案(2017-2020 年)》有关要求,坚持以人民为中心,助力职工全面成长,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健康发展,为实现走在前列、奋力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。 二、总体目标用三年时间,到 2020 年,争取实现五个目标: 一是建立一支集巡讲、咨询和干预于一体的职工心理健康服务人才队伍。 二是组织开展 3000 场次职工心理健康公益巡讲,每场次不少于 100 人。 三是以困难职工、农民工、去产能企业职工、“三期”女职工等为重点,为广大职工提供公益巡讲、咨询、疏导等服务。 四是依托各级职工服务中心,建立健全工会职工心理健康服务网络,不断满足职工日益增长的心理健康服务需求。 五是借助网络工会建设,搭建全省职工心理健康服务网上平台,推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心理健康服务模式。 三、方法措施(一)健全工作体系。建立健全工会职工心理健康服务专家库、职工心理健康服务站、职工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室相结合的职工心理健康服务体系。 1.高标准组建职工心理健康服务专家库。省总工会吸纳 100名国内高水平心理专家组建省级工会职工心理健康服务专家库,加强职工心理健康状况的分析研究研判,为各级工会组织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行动提供理论支撑;为各级工会组织开展职工心理健康服务活动提供教育培训、咨询辅导、心理评估等服务,传授心理健康、压力管理、挫折应对、职业倦怠等心理调适方法;及时对处于特定时期、特定岗位、经历特殊突发事件的职工进行心理疏导和心理援助。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应积极参与健康行动,引导相关专业机构、专家学者开展职工心理健康研究和服务,帮助工会组建职工心理健康服务团队,并提供必要的人才、技术、场地等方面的支持。 2.推动职工心理健康服务站建设。依托各级(包括开发区、工业园区)职工服务中心建设 200 个职工心理健康服务站,配备专(兼)职服务人员。服务站建设坚持“六有”:有场地、有资金、有制度、有人员、有设施、有活动。 3.推动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室。将健康行动纳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的工作范围,作为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重要内容。规模以上企业应在当地工会的指导下,探索建立职工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室,有计划、有重点、有针对性地开展公益性心理训练、心理知识培训、心理沙龙、心理测试等多种形式主题活动,推进心理健康服务向纵深发展。择优命名 200 家星级企业职工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室。 (二)大力普及心理健康知识。全省工会每年组织千场职工心理健康公益巡讲(见附件 1),推动健康行动进企业、进社区、进机关事业单位。其中,省总工会组织 100 场,其他 900 余场由各地工会实施。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应定期组织专业人员深入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和社区等,开展相关心理健康服务活动,带动更多基层组织参与到健康行动中来。 (三)开展心理健康状况调查。各级总工会和相关单位要依托专业力量,结合巡讲、咨询、疏导等服务活动,积极开展职工心理健康状况调查研究,通过采集有关信息,分析相关数据,客观评估职工心理健康状况,研究解决影响职工健康成长的突出心理问题。 (四)强化典型示范带动。各单位要充分挖掘推进健康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,注重典型的选树培育和宣传,发挥示范带动作用,逐步扩大社会影响。通过召开现场会、推进会、经验交流会等形式,推广典型经验做法,进一步巩固健康行动成效,全面提升职工心理健康素养。 四、保障机制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职工心理健康服务工作。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,形成工作合力,要逐步建立健全工会、卫生计生等部门的工作协商机制和信息交流制度,定期部署工作,及时通报情况,联合研究指导,典型案例分析,适时研判形势。各级工会组织应制定工作方案,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。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组织专业力量,加强对健康行动的参与支持。 (二)加大宣传力度。各单位要通过电视、报刊、网站、微信等多种宣传手段,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对心理健康工作的安排部署,开展健康行动的重要意义、方法措施、目标要求,形成正确舆论导向和强大舆论声势,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、支持和参与健康行动的良好氛围。 (三)营造良好氛围。完善激励措施,优化社会环境。省总工会、省卫生计生委每年联合命名 20 个“全省职工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先进单位”和 20 名“全省职工心理健康服务工作优秀个人”。2020 年底,省总工会同时对三年来取得突出成绩的 20 名优秀工作者授予“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”。 |